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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号(2015)涪民初字第4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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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清与绵阳市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管辖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法院观点】综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2015)涪民初字第4387号
201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