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广林与刘辉、胡国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管辖法院:阿瓦提县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所属领域:合同纠纷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被告刘辉为与被告胡国群合伙承建工程交纳保证金进行的借款,系合伙经营所必需,应视为合伙债务,理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清偿。原告主张的利息,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本院依法裁减。被告胡国群不承担还款责任的辩解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2016)新2928民初1974号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