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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号(2016)新4002民初5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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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与中原企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
劳动争议
所属领域:
劳动纠纷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以认可仲裁裁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6)新4002民初5570号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