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彬与辽宁省信息中心印刷厂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劳动争议
所属领域:劳动纠纷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关于原告主张的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社会保险,属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故对原告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审理。
关于原告主张的补发2015年6月27日退休至今的退休养老金。该项诉求未经劳动争议前置仲裁程序,且为独立请求。故本院不予审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6)辽0102民初4569号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