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找律师
···
查案例
···
律师学院
···
办案助手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
登录
立即注册
首页
找律师
查案例
律师学院
办案助手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登录
立即注册
搜 索
筛选条件:
裁判文书号(2018)赣0681执230号
默认排序
裁判日期
访问人数
收藏数量
当前条件共检索到
1
条记录,展示前
1
条
刘有兵、郑金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管辖法院: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
其他案由
所属领域:
执行案件
【法院观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8)赣0681执230号
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