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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与张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件来源]: 裁判文书网

案例基本信息

2018-12-29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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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19层。 负责人:张瀚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双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人。 被告:张浩,男,汉族,1985年6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都江堰市。

诉讼记录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与被告张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张浩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原告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诉被告张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罗良华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书记员孟莹莹

相关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