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巨无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才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技术合同纠纷
所属领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法院观点】经本院审查认为:涉及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为:1、《云南巨无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B2B2B电子商城建设合同》;2、《限期完工协议》。从合同约定的内容看,系被告接受原告的委托,运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在2015年12月19日起60天内为原告研究开发和建设“B2B2B电子商城”软件。因此,本案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虽然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具体的技术标准、权利归属等内容,但诉讼请求不等同于合同性质,原告提出何种具体诉求不影响合同性质的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仍然是基于技术合同而非其他性质的合同产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故我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6)云0111民初10115号 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