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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号(2015)津高民申字第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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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珍与陈震、单素敏、何庆华、李欢普、李天汉生命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所属领域:
侵犯人格权
【法院观点】本院再审审查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由本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5)津高民申字第0424号
2015-04-29
王桂珍与陈震、单素敏、何庆华、李欢普、李天汉生命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所属领域:
侵犯人格权
【法院观点】本院再审审查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由本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5)津高民申字第0424号
20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