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找律师
···
查案例
···
律师学院
···
办案助手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
登录
立即注册
首页
找律师
查案例
律师学院
办案助手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登录
立即注册
搜 索
筛选条件:
裁判文书号(2017)吉08刑更1552号
默认排序
裁判日期
访问人数
收藏数量
当前条件共检索到
1
条记录,展示前
1
条
传云龙诈骗罪减刑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
诈骗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罪犯张云龙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7)吉08刑更1552号
2017-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