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景章与被告逊克县林业局、逊克县财政局关于预备造林地涉访事宜处理意见一审行政裁定书
管辖法院:黑龙江省逊克县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所属领域:资源
【法院观点】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是否享受国家粮食补贴问题。从2011年起,原告选择信访途径多次向县、市、省、国家信访部门进行投诉,被告逊克县林业局、财政局也先后多次作出处理意见,原告多次到逊克县法制局,黑河市法制局进行复议,逊克县法制局、黑河市法制局认为,原、被告的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不予受理。2007年4月20日,国家信访局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此案件转黑龙江省信访办受理。最高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予受理决定。信访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信访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7)黑1123行初2号 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