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来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管辖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所属领域:城乡建设
【法院观点】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王金来诉请要求撤销《拆除通知书》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一审裁定不予立案、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并无不妥。
综上,申请人王金来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9)冀行申902号 20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