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鸡东煤矿、孙永全福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法院: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案由:福利待遇纠纷
所属领域:劳动者福利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二审期间,上诉人沈煤鸡东煤矿提供了上级公司党委会议纪要及文件规定,旨在证实以其他方式向职工支付了具有未休年休假工资性质的福利待遇。重审时,一审法院对此应予审查,并据实作出认定。故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2020)黑03民终588号 2020-06-24